第A07版:说法 2025年08月21日

借款300万元后迟迟不还 还利用离婚恶意转移财产

  借款不还被法院裁定赔付后,名下却无任何可执行财产?紧急与妻子离婚,但所有房产、公司、子女均归女方?一起民事案件情况竟急转直下,转为刑事案件办理。

  当有人试图通过“净身出户”的手段逃避300万元债务,检察机关如何抽丝剥茧,让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?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。

  欠钱不还还紧急离婚?

  2023年3月13日,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案。检察官了解到,2016年,50余岁的李某某以公司经理名义,向本市某科技公司借款300万元,借条上他亲自签名确认。然而,当科技公司催讨借款时,他却拒不偿还,公司不得已于2018年将李某某诉至法院。法院经审查认定李某某负有还款义务,判决其赔付300万元整。但李某某并未履行,反而在判决执行期间与妻子郑某办理离婚登记。二人的离婚协议约定:共有的住宅、财产以及子女均归郑某所有,李某某名下仅余一辆代步轿车。

  直至2019年末,科技公司仍没有收到欠款,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经法院查证,李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,于是依法作出终结执行决定。科技公司随后发现李某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,因而向法院提出。法院认为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立案。

  坚称自己“毫无财产”

  案件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办理后,李某某拒不认罪,在科技公司方坚称李某某有还款能力且转移财产的指证下,他却辩称自己毫无财产。面对这起时间跨度长、双方各执一词的案件,检察官展开审查。

  讯问过程中,李某某坚称“法院已裁定原审民事判决终结执行,且未再恢复执行,我不构成犯罪”,试图从根本上否定执行义务的正当性。而在法院的《执行裁定书》中清晰载明: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系因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,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后,申请执行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。”这表示,李某某的还款义务并未消灭,他一直是生效判决、裁定的被执行人,不受法院是否裁定终结执行的影响。

  此后,李某某又以“民事判决存在瑕疵、涉案房产均为前妻购买等,和自己无关”为由,企图切断自身行为与犯罪构成的关联。

  检察官实地走访原审民事诉讼当事人及证人,了解借款缘由、债务纠纷、夫妻离婚、财产分割等事项来龙去脉,最终厘清房产权属时间轴,认定该房产系李某某恶意转移。

  多年债务矛盾终化解

  依法审查办理案件的同时,检察官也将目标瞄准积极化解矛盾,多次向李某某本人进行司法解释,阐明案件事实认定依据及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性。同时,将工作延伸至李某某家属,耐心劝导家属配合引导李某某认识错误、承担责任。

  接下来,检察官主动对接公司,在最关键的“如何还钱”问题上进行沟通斡旋,双方围绕赔偿金额、付款方式、担保标的等问题多次协商,最终达成李某某分期赔款的赔偿谅解协议。

  综合全案证据,检察官认定李某某应当赔偿科技公司本金及利息,且其通过协议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,已触犯刑法,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2023年4月7日,检察官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,并向法院陈列其尚未赔付欠款的相关证据。

  庭审前,李某某写下悔过书以坦白全部犯罪事实,并向科技公司真诚赔礼道歉,科技公司出具刑事谅解书。检察官当庭调整量刑建议,法院采纳全部公诉意见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。至此,多年的债务矛盾得到彻底化解。截至目前,李某某已还清全部欠款。

  (据《上海法治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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